邻家四层楼违建遭举报,历经半年,跑遍了所有部门,换来的呢,仅仅是一句要往里缩一米五,这样事儿,换做任何人,都会着急的。
四层楼房压垮邻里信任
阳世民居住之家处于衡阳市南岳区禹王路98号这个位置,与举报人阳清家仅仅间隔了几栋楼宇。原本所规划的内容只是批准建设三层再加上一米二的屋顶部分,然而当前却强硬地盖到了第四层。最为让人忧心的情况是地下室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动作就展开了开挖工作,而且其面积超出了原本土地的界定范围,倘若对周边地基产生影响,那么整条街道的房屋都有可能随之遭遇灾祸。
审批红线成了摆设
仅能建三层,屋顶高度受限,这样的规定在刚写出的南岳区自然资源局批文文件,写得明明白白。只因阳兴民家,不仅公然不把建三层及屋顶限高限制当规则,还在暗中偷偷挖掘地下空间。这一行为,完全不在单纯建造增加层数范畴,实质已然是对整体各项规划审批制度权威性发起的公然挑战有!
整改变成掩耳盗铃
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之后,的确前往现场进行了查看,并且还要求进行整改。那么结果究竟如何呢?第四层并没有被拆除,仅仅是从外面往里面缩进了一米五,从较远处眺望仿佛似已整改过,然而实际上主体结构丝毫未曾变动。这般应付检查的行为方式,与没有进行整改又有何种区别呢。
六个部门跑了个遍
12345市长热线被举报人遍找,湖南省办好一件事平台同样被举报人遍寻,住建局被举报人前往反映,南岳区政府被举报人登门求告,自然资源局被举报人前去求助,万福村村委会被举报人寻求帮助,举报人将能找的部门逐个找遍。每个部门均予以受理,执法行动也随之开展,然而最终所呈现的效果却如此。民众遭遇违建状况时,究竟应当信赖哪一个部门呢?
法律条文碰上现实难题
《城乡规划法》第九条清清楚楚写着情况,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存在具备举报违建的权利,对于此有关部门非得进行受理核查。法律属于良好的法律,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却犹如遇到阻碍停滞不前。现场勘察的行为已经开展过了,整改通知也已然下达了,但是人家就是保持不拆的状态,那这时又能够采取什么办法呢?
违建不拆后患无穷
假若当前这般予以含混了事,往后此街道之上哪还有谁会去遵循规划?你家缩减一米五长度,我家同样缩一米五长度,最终整个区域范围之内的建筑均会处于失控状态。更为严峻的是,违章建筑所存在的安全方面的隐忧由谁来承担责任?一旦发生了事故,责任又应当归算到谁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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