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触碰刑法底线,这些行为可能让你身陷囹圄
刻意隐瞒接触史 频繁走动埋祸根
西宁市民苟某某,于2020年1月从武汉返回,此后多次躲开社区排查活动,在工作人员上门开展登记工作之际,刻意隐瞒自身行程以及发热症状,更为严重的是,在其居家隔离期间,屡屡进出小区超市,还与邻居进行近距离交谈。
苟某所作所为致使三名亲属与七位邻居被确诊感染,一百二十四人被集中隔离进行观察。警方经调查明白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并非是过失造成的。二零二零年三月,苟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法的底线在这个案件当中体现得极其清晰,个人自由在公共安全面前必须加以收敛,跨越红线就要承担最为严厉的后果。
编造虚假疫情 手指一点已涉罪
2020年1月26日,北京通州有个居民刘某,仅仅是为了“看看大家的反应”,就用自己的手机编造了一条虚假信息,这条虚假信息是“水果市场已确诊两例新冠肺炎”,然后他把这条虚假信息发送到了三个微信群里面,这条消息很快就被人截图,接着又被转发出去,从而引发了附近居民连夜去抢购物资,最终导致超市的货架被搬空了。
刘某被警方在不到24小时内抓获,他虽辩解称只是“恶作剧”,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之构成要件已然满足,刘某最终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指尖随意一次发送,即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借疫情哄抬物价 比发国难财更严重
自2020年1月21日起,天津有一家连锁药店,其实际控制人分别是张某某以及贾某某,他俩指挥旗下的5家门店进行相关操作,把进价每只2元的KN95口罩抬高价格到25元去销售,而消毒液的进价是每瓶5元,却卖到60元以上。总之,在短短8天的时间里,他们非法获利120余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之后,将相关情况移交至公安机关,张某某以及其他4人,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实施刑事拘留。司法解释清晰明确作出规定,在疫情这个特定期间,若是有哄抬物价的行为,并且还通过此来牟取暴利,当违法所得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形时,便会按照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定罪,而且要从重处以刑罚。利润哪怕再高,终究也只是刑期,这样的账并不好算。
暴力抗拒隔离 伤医妨害公务双罪并罚
在2020年2月这个时间段,山东济南居民李某某被确定为疑似病例,医务人员以及社区干部上门去劝说他前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李某某却坚决不配合,还拿着菜刀砍伤了两名工作人员,导致其中一人受了轻伤一级。
李某某在警方出动警力进行出警行动之后,依旧持有可以武装自己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的器械进行抗拒对抗,经法院最终判定,依据妨害公务罪以及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判定,判处李某某两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要是使用暴力或者以威胁的方法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所规定的职责去执行职务的情况,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的,在抗击疫情的防控期间,若有为社区提供服务的人员以及医护人员执行防疫相关任务的,是被视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私自倒卖公民隐私 信息掌握者别越界
2020年1月底,湖南益阳某个乡镇卫生院里,有个叫刘某的,借助工作上给予的便利把从武汉返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导出了1100余条,之后以每条1.5元的价钱卖给了某房地产营销公司用于电话推销。
刘某原以为仅仅是“赚点外快而已”,然而却并不知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界限是很低的,售卖或者给予公民个人信息,一旦达到50条便极有可能构成犯罪,要是数量达到500条那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了,刘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同时还要被处以罚金两万元。
失职致疫情扩散 干部不能止于免职
在2020年2月,于湖北省的某市,疾控中心主任江某,在接到辖区内某养老院有多名老人出现发热情况的报告后,既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去采样送检,又没有向上级进行报告,仅仅只是安排该养老院自行实施隔离。过了5天之后,该养老院有38人被确诊,还有4人死亡。
免去职务之后的江某,被检察机关依照将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提起公诉。失职可不单单只是带来官位丢失的后果哟,还会让人失去自由呢。
新冠疫情构成了一堂全民参与的刑法普及课程,以上所提及的案件并非单个孤立存在的情形,而是刑法所设定的底线在现实场景里的一回回敲锤动作,坚守住这条红色界限,既是给予他人的一种保护举措,同时也是对自身负责的一种表现。
你身旁可曾有过诸如触碰法律红线这般的行为出现,亦或是你遭遇过哪些令你内心觉得恰似“这应当属于犯法”的疫情阶段乱象光景?欢悦于评论区里面留下相应的言语来分享,以此让更多的人民能够把这种情况引作警戒之物留于心里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