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于疫情时段之内,工资该如何进行计算,年假又该如何进行计算呢,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要是弄不明白,在节后开始上班之时,便极有可能会直接遭受损失,特别是,延迟发放工资这种情形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公司方面构成违约,处于隔离状态而待在家中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年假,今天就将这些内容一次性阐释清晰。
疫情放假算不算年假
首当其冲要知晓一项准则:所涉企业实施强制放假之举,绝不能够单方面径直算作是年假。举例来说像政府下达指令明确规定在2月9日之前不得复工复产,此一阶段属于停工停产状况,那家公司必然需要支付正常薪资报酬,绝对不可以直接扣除年假。唯有当职工本人是因为疫情缘故而无法返回到岗位、又或者是公司停工之后与员工经由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形之下,才能够运用年假去抵扣工作日。
于实际操作期间,诸多公司会去打些擦边球,像员工从外地归来则需居家观察十四日,如此一来,公司便径直把这十四日算作年假了,这般做法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之举哎,其关要就看员工是否为“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要是员工具备远程办公可得前提状况然而公司却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强行算作年假可是就涉及违法的情况了。
年假抵扣必须协商同意
依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企业于疫情影响导致延迟复工或者职工未返岗的期间,要是想用年假来进行抵扣的话,其前提是“经与职工协商”。这就意味着公司不可以仅仅发个通知便强行扣年假,必须要得到员工本人的认可才行。要是员工不同意,那么公司就只能按照停工停产来处理 ,另发通知了。
假定职工各类假期均已用尽,然而依旧无法正常到岗上班,此时公司能够依照停工停产的规定来给付工资。当月全额发放,自次月起能够仅发放生活费矣。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南京当前最低工资为二千二百八十元,经计算生活费不低于一千八百二十四元。
延迟发工资算不算违约
不少公司都是在每月固定的日期发放薪资,就像每月的4号这样子。今年春节过后,由于遭受疫情的影响从而延迟了复工,财务工作的相关人员没办法到岗上班,那工资就拖延到15号才给发放了。像这样的情形,员工可不可以去控告公司存在“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答案是不行的,这是源于因为疫情这一状况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虽法律规定工资须按月支付,且节假日还得提前发放,可此前提是企业能够预见并作出安排。延迟复工属突发公共事件,公司不可能在春节前就把2月份工资提前发放。只要复工后第一时间予以补发,便不属于违法拖欠。譬如苏州某电子厂将2月份工资推迟至3月1日发放,劳动部门认定其不违规。
复工后如何补发工资
公司复工当日就应当马上着手处理工资发放之事,要是拖延不予补发,又或者找寻托词进行克扣,如此便构成违法,好比南京某餐饮公司在3月1日复工,然而却一直延迟到3月15日才发放1月份工资,员工在此情形下能够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且索要赔偿。
当进行补发工资操作时,务必需要足额去进行支付,绝对是不可以打折的。存在一些公司,其以“经营遭遇困难”作为理由,仅仅只发放80%,而这种情况是需要员工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才可以的。要是员工不同意降低薪资,然而公司却强行进行少发,那么员工是能够向劳动监察大队去进行投诉的。在2021年的时候,无锡出现过类似的案例,那家公司被责令去补足差额,并且还要加付赔偿金。
年假未休完怎么办
假定在疫情那阶段公司确确实实跟员工商量好了使用年假,然而后续员工离职之际年假并未用完,那么剩余的那部分必定得折算成工资呀。依据相关规定,折算的办法是这样的: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经过去的日历天数除以 365 天,之后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已安排的年假天数。
仅以一个事例来说,有个叫小张的人,于公司内就职达3年时间,按照规定每一年都应当拥有总计5天的年假。在3月份的时候他选择离职,而公司早在2月份就已经为其安排了3天的年假。如此一来,当他离职之时,能够获取到这样数额的未休年假工资,即通过(90天除以365再乘以5然后减去3此种计算方式得出)约值1.23天的未休年假工资,公司必须按照3倍工资的标准折算后支付给小张。
生活费标准各地不同
停产停工超出一个月时间的,生活费标准于各地而言大有差异,江苏的标准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上海的标准是强制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百发放,广东则是此标准允许按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要是公司注册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样,那么就要依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来执行。
职工于领取生活费的这段时期之内,社保以及公积金依旧得正常予以缴纳。存在一些公司,是以发放生活费当作理由来停止缴纳社保的,此种行为是违法的。举例来说,南通有一家纺织厂,在2020年停工期间,就有停缴社保的情况发生,后来遭到员工集体投诉,最终进行了补缴,并且支付了滞纳金。
贵公司曾因疫情致使工资延迟发放过吗,究竟是复工当日便立时补上了,抑或是拖延了许久,于评论区讲述一下你的亲身经历,给其他身为打工者的朋友提个醒,点赞并转发以使更多人瞧见这些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