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警钟的是天津海关,在4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做的,入境的时候隐瞒病情,吃退烧药以此蒙混过关,这些行为如今不止面临行政处罚,更有可能直接触犯刑法,会被追究“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刑事责任。
六类行为明确入刑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颁布,给海关执法供应了确切的司法根据。天津海关副关长侯金坡详尽阐释了《意见》里规定的六类有可能定罪入刑的行为,使得法律边界愈发明晰。
其具体涵盖了拒绝去执行健康申报行径、并且不执行体温监测这类检疫措施;还包括了借助采取不如实际情况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来隐瞒疫情;甚至有未经审批就逃避特殊物品出入境检疫等这般的情形。而这些采取的行为都是于执法实践当中梳理出来的、针对公共卫生安全危害较大的典型违法行为。
隐瞒行程后果严重
侯金坡专门提及了那种入境人员蓄意隐瞒病情的状况,有这样一些人,明晓得自身已然出现染疫症状,却依旧刻意隐瞒发病情形以及境外旅行史,甚至还采用吃退烧药之类的手段来降低体温,妄图在国境卫生检疫这个环节蒙混过关。
这种因侥幸心理所导致形成的后果,常常是具有灾难性的。一旦这样子的人员进入境内之后被诊断确定,那些与之密切接触的人就会面临着被感染或者被隔离观察的风险,给国内好不容易才得来的防控局势带来极大的冲击,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
法律衔接强化威慑
《意见》的关键价值在于将《刑法》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具体适用情形予以细化,从而很好地让海关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这表明一旦海关在口岸察觉到相关违法行为之后 ,是能够更为顺利地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要是上述六类行为致使新冠肺炎这类检疫传染病出现传播的情况,或者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并且还要并处或者单处一定的罚金,这极大程度地强化了法律的执行力。
黑名单与百分百开箱
除了进行刑事追责之外,海关还将会综合运用多种多样的行政手段来提高违法成本,其中有一项严厉的措施是提升查验比例,那些被处罚的人员会被列入海关失信旅客的“黑名单”,在进出境的环节针对其行李展开100%的开箱人工彻查。
这项惩戒并非仅针对当事人,还会牵涉到同行的相关人员,并且一并对其行李展开严格检查。对于受到处罚人员的进出境邮件以及快件,同样实施百分之百的开箱人工彻底检查,从而让失信之人在出入境的各个环节都举步维艰。
信用降级影响从业
海关所实施的信用管理举措,会直截了当地关联到企业以及个人的发展情况。要是被处罚的人员属于海关监管企业的工作人员,那么其所在的单位将会被采取诸如提高抽查比例、加严检疫监督等之类的管理措施,如此一来,企业的通关效率便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关对实施信用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涵盖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其出现的违法行为,会被用作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这有可能致使企业信用等级下降,进而失去通关便利,最终影响正常的经营。
联合惩戒一处失信
凭借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被处罚人员的违法信息会被收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表明,失信记录不会仅停留在海关,地方相关部门会依照法律采取联合惩戒举措,切实达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那要是被处罚的人员属于公务员范畴,又或者是国有企业那边的管理人员,海关会把这种情况通报给其所在单位,或者是相关的主管部门,用以依法依纪去处理。与此同时,这些涉及违法的案件信息,会在海关总署的官网以及地方的信用网站上公开,并且还有可能被媒体给曝光。
天津海关最后又一次提示出入境旅客,要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配合去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工作,这既是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生命安全的需求,更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义务,你知不知道入境的时候故意隐瞒健康状况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法律风险,欢迎到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还请把本文转发给身边需要出入境的朋友,提醒他们千万别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