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人群里发了一条微信消息,产生的后果是有多严重?江苏句容的潘某以亲身经历给出了答案:有期徒刑8个月。仅仅是因编造了一条虚假疫情信息 ,他致使上万人陷入恐慌 ,还让自身付出了沉痛代价。
一个恶作剧引发的连锁反应
一个晚上,是在2021年8月的时候,潘某坐在家里,只是想吓唬一下群友,随手编造了一段关于疫情的视频,声称有两人核酸检测呈阳性,还把他们经过小区、广场以及露天小吃摊的时间地点详细列了出来,这段视频被他发到了一个只有46人的QQ群里。
给潘某带来意外的是,这条不实信息仿若病毒般快速蔓延,仅仅只用了几个小时,便传至204个微信群,有超一万人目睹了此消息,润州区与句容市的居民开始彼此提醒,有人连夜致电社区,还有人不敢外出,使得当地的社会秩序遭受严重干扰。
投案自首难逃法律制裁
案子发生之后,潘某察觉到事情严重起来了,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去投案。他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编造以及传播虚假信息的整个过程。虽说潘某的本来意图仅仅是吓唬群里的朋友,并非想要造成如此大的影响,然而法律只会依据结果来判定。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得出这样的认为,潘某的行为已然构成了编造并且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鉴于他存在自首的情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此判决给所有的人敲响了警钟:网络空间并非是法外之地,每一个按键都需要去负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红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很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可以去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潘某所做出的编造疫情信息的行为,直接就踩上了这条红线。
该法第六十五条另外规定了对应的处罚举措,违反规定编造并且传播虚假信息的,要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面临业务活动被暂停或者执业许可证被吊销,要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要依照法律给予处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就治安管理这个层面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针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标准。那些散布谣言的行为,还有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或者是以其他的方法故意去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且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情形,同样是要予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潘某的这般行为,明显不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其所传播的谣言令数以万计的人受到干扰,进而造成了切实存在的恐慌以及社会秩序的混乱,已然超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应有的范围。
刑法的严厉惩处
我国法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针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有着相应规定,若有人编造虚假的险情,且加以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予以传播,同时这般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既有秩序的,那么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予以管制。
若致使出现严重后果,那么刑期将会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潘某所传播的谣言,其扩散范围广泛,涉及人员众多,已然严重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扰乱,法院判定给予他有期徒刑8个月,这属于在法定刑期范围之内的合理裁量行为。
疫情期间的特别规定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该意见对疫情期间的造谣传谣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若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那么就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予以处罚。
此意见进一步明晰,要是经由编造虚假信息于网络之上进行散布,进而实施起哄闹事之行径,最终致使公共秩序陷入严重混乱状况的话,那么能够依据寻衅滋事罪来予以定罪处罚。要是凭借疫情去制造、传播谣言,以此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又或者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意欲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这种情况下还极有可能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你随意转发的某一条消息,可能正被不知多少人当作真实信息去传播呢?要是你在群里看到了类似的疫情方面的信息,会在第一时间去核实,还是直接就进行转发呀?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自己的看法,点赞并且转发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造谣传谣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